安管人员证书延期通知
作者: 来源:安徽工程建设信息网 日期:2015/4/14 8:12:29 点击:1809 属于:新闻资讯
根据《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延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质函(2014)1300号)的要求,自2015年4月20日起,对在建项目未全部正常开展信用评价工作的建筑施工企业,其“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能自动延续。证书延续工作仍按照建设部17号令的要求,对证书有效期内未因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违反规定受到行政处罚,信用档案中无不良行为记录,且已按规定参加企业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才能准予证书延续。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2015年4月13日